以下步骤是使用指定灵敏度设定和录音模式的基本录音程序。
注意
- 录音过程中若有物体(如手指等)偶然刮擦IC录音机,可能会录入噪音。
提示
- 建议在开始录音前首先进行试录或监听录音。
- 朝“POWER ON/OFF”方向滑动POWER ON/OFF•HOLD开关打开IC录音机,或朝中心方向滑动解除IC录音机的HOLD状态。
显示停止模式窗口。
- 请选择所需文件夹。
- 放置IC录音机时,应将内置话筒()正对所要录制的声源方向。
- 在停止模式中按REC/PAUSE。
录音指示灯()呈红色亮起。
无需在录音时按住REC/PAUSE不放。
新文件将自动记录为当前文件夹中的最后一个文件。
在录制过程中,显示峰值计()。
- 按STOP停止录音。
存取指示灯()呈橙色闪烁,IC录音机在当前录音文件的开始处停止工作。
注意
- 当存取指示灯呈橙色闪烁时,IC录音机正在录制数据并将其保存到存储介质上。当IC录音机正在存取数据时,不要取出电池或者连接(或断开)USB AC适配器(未附带)。否则可能会损坏数据。
- 如果录制中记录文件超过最大文件大小(LPCM文件为2 GB、MP3文件为1 GB),将分割文件。
- 此帮助指南中使用的插图基于ICD-SX1000机型。这些插图可能与您所用机型的样子不同,但用于操作的按钮和控件均相同。
提示
- 每个文件夹中最多可记录199个文件。
- 当插入存储卡时,在内置存储器满之后,通过自动将用于存储文件的文件夹位置从内置存储器变更为存储卡,您可以继续录制文件(交叉存储记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