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工
加工所记录的影像并将其作为新文件保存。
原始影像被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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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(播放)按钮切换为播放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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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NU (加工) 所需模式 控制盘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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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各模式下的操作方法进行加工。
记录放大播放影像。
将W/T(变焦)杆转动到T()侧放大变焦,转动到W侧缩小变焦。
用控制盘上的///设定变焦点。
MENU
选择保存用影像尺寸
[OK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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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红眼校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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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正由闪光灯造成的红眼现象。
用控制盘选择[OK]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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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模糊掩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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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所选框内的影像变得清晰。
用控制盘上的///选择想要加工的影像区域(框)
MENU。
[OK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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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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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加工下列影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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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景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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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D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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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态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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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示在连拍组中的影像